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优化公司供应商组成,按照公司供应商相关制度,现征集下列污染土壤协同处置服务供应商。
1、污染土壤协同处置(水泥窑或陶粒窑)服务供应商;
二、供应商入库需符合以下条件:
1、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3、供应商拟入库的处置方式类型(明确水泥窑或陶粒窑)(提供入库申请文件);
4、供应商自身为处置终端(水泥窑或陶粒窑)的,需满足以下条件,1)具有环保部门核发的污染土壤环评及批复(提供环评及批复文件复印件);2)具备水泥窑或陶粒窑协同处置的相关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3)近3年未受到环保相关的行政处罚(提供信用中国开具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
5、供应商为综合服务供应商的,需满足以下条件,1)具备有终端处置能力的同类型不少于两家的长期合作单位(水泥窑或陶粒窑),长期合作单位具有环保部门核发的污染土壤环评及批复(提供长期合作协议(或授权书)、长期合作单位的环评及批复文件);2)长期合作单位具备水泥窑或陶粒窑协同处置的相关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3)供应商自身及长期合作单位近3年未受到环保相关的行政处罚(提供信用中国开具的供应商自身及长期合作单位的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
6、供应商需具备运输能力(日运输量4000吨)及处置能力(终端年剩余处置量总和10万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或能证明运输能力及处置能力的材料复印件);
7、以上材料均需提供相关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本次供应商征集时间:
自公历2024年9月4日起至2024年9月10日止(工作日9:00-17:00)。
四、本次公告仅为供应商征集,其余事宜另行通知,征集最终解释权在我公司。
五、欢迎符合条件的相关供应商在工作日来我司报名、洽谈。
联系人:栾东波
联系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河埒街道梁清路88号运河湾现代产业中心3号楼13楼
联系电话:0510-85893830、0510-85021366